決定任命:
馮 濤同志為睢寧縣人民政府副縣長(掛職);
裴 虎同志為睢寧縣人民政府副縣長(掛職)。
決定免去:
索向東同志睢寧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;
沈 軍同志睢寧縣人民政府副縣長(掛職)職務;
楊 斌同志睢寧縣人民政府副縣長(掛職)職務;
胡心彬同志睢寧縣人民政府副縣長(掛職)職務。
任命:
陳云福同志為睢寧縣人民法院王集人民法庭庭長;
李海峰同志為睢寧縣人民法院魏集人民法庭庭長;
郭 勝同志為睢寧縣人民法院凌城人民法庭庭長;
李亞林同志為睢寧縣人民法院李集人民法庭庭長;
龔紅衛(wèi)同志為睢寧縣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審判庭副庭長。
免去:
陳云福同志睢寧縣人民法院執(zhí)行裁判庭庭長職務;
李海峰同志睢寧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職務;
郭 勝同志睢寧縣人民法院執(zhí)行局實施庭副庭長職務;
李亞林同志睢寧縣人民法院凌城人民法庭副庭長職務;
李 猛同志睢寧縣人民法院凌城人民法庭庭長職務;
胡海北同志睢寧縣人民法院李集人民法庭庭長職務;
龔紅衛(wèi)同志為睢寧縣人民法院凌城人民法庭副庭長職務。